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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1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2013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函[2013]87号)的统一布署,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就2013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指标使用安排意见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云人社函[2013]89号)及我校现聘岗位结构实际,我校2013年计划评审正高指标12个(其中破格4个,正常评审8个)、副高指标25个(其中破格3个,正常评审22个)、中职指标45个(其中评审14个,定级31个)。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工作暂行规定》,评审指标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采用公开竞争方式,凡达到申报应具备的共同条件和业绩条件者,均可自愿申报,由学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量化考评结果择优评审表决或择优评审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的共同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
    4、近三年履职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达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履职年限,具体规定为:
   (1)申报教授须履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副教授须履讲师职务满5年,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履讲师职务满2年即可申报;
   (3)本科学历人员申报讲师须履助教职务满4年;
   (4)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讲师须履助教职务满2年。
    6、履现职期间系统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7、申报当年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责任事故;
    8、认真履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业绩条件
    1、申报教授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业绩条件
    (1)履副教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水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 EI 、 ISTP、SSCI、CSSCI收录的不少于3篇。
    (2)英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的教师履副教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水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 EI 、 ISTP、SSCI、CSSCI收录的不少于2篇,但必须有其它参赛或参展获奖作品至少1件(项)。
    (3)履副教授职务期间主持市厅级及以上层次课题至少1项。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业的绩条件
    (1)履讲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履讲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但必须有其它参赛或参展获奖作品至少1件)。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水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 EI 、 ISTP、SSCI、CSSCI收录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履讲师职务期间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市厅级及以上层次课题至少1项。
    3、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业绩条件
履助教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履助教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但必须有其它参赛或参展获奖作品至少1件。
    4、其它条件
    (1)所有申报者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
    (2)履现职期间担任过班主任或团总支书记、教务员、院务秘书、辅导员以及具有从事其它管理、服务工作经历者,在其它业绩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推荐。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安排
    (一)个人申报(620—25日)
    教学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其它部门兼职教师申报者向本人兼课的教学单位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
    (二)教学单位推荐(626—30日)
各教学单位召开教授、副教授会议,对照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并结合申报人员近两年工作表现进行审查和评议,通过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后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起报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必须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主要有:
    1、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各种培训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附上封面与目录,按目录顺序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
    2、学术论文、专著、项目及其它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附上封面与目录,按目录顺序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申报教授、副教授者须同时提交送审论文2篇(每篇2份,单份装订);
    3、履现职以来完成教学任务统计表和承担其它非教学工作任务统计表各1份(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名并盖章后方有效)。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一式二份,16开纸中缝装订。
    (三)资格审查(71—15日)
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重点内容为:学历条件、履职年限、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以及其它与教师岗位有关的工作、学习和师德表现情况。
    (四)代表性学术论文鉴定(8月下旬)
凡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员,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聘请校外专家对评审对象提交的代表性学术论文进行水平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依据之一。
    (五)评审工作(9月上旬)
召开曲靖师范学院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中职的教师进行评审表决,对申报副高、正高的教师进行评审推荐。
    (六)公示
评审结束后,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评审/推荐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7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监督。
    (七)资格认定及材料上报(9月中旬)
    凡经曲靖师范学院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申报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中职者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发文认定其资格;申报高职者由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材料统一上报云南省教授、副教授评审委员会评审。
    (八)办理证书(12月)
    经各级各类评审机构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资格证书及聘任手续。
 
    附件:
            2013年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单位评议推荐表
 
 
                                                                                   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