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接云南省教育厅通知,云南省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将于2013年10月19日进行,现就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教师中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未通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课程考试: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档案成绩单中须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2、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经完成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内容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3、已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4、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在高等学校已受聘担任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不能算作免考条件。
二、报名流程
报名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选择所在县(市、区)招办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同时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有关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曲靖市会堂政务中心二楼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验证、照相、交费(每门课程报考费30元)等手续,只有通过现场确认后才为报名成功。
注意:报名信息栏中“是否补办准考证”,一律选“是”;“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单次考试有效,且只能用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课程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确认时间
(二)各确认点受理(确认)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具体确认时间看各州(市)、县(区)确认点的通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三)2013年7月19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工作结束。
四、考试日程安排
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高等教育学
下午14:30—17:00 高等教育心理学
五、教材使用及其它
(一)统一使用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教育学考 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在职在编和拟聘担任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人员。
(三)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尽快传达该通知精神,确保我校教师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若因教师未接到通知延误报名,将由各学院、各部门承担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人事处具体咨询。
联系人:肖红梅 联系电话:8998253。
人事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