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暨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四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和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习。各二级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原则和要求,精心组织好学习工作。要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群体共同价值追求,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注重效果,贯彻落实到位。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管人才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切实从严把教师入口关、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教育家情怀培养、教育家成长环境营造等方面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为学校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三、严守底线,抓好警示教育。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四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开展第四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暨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四、选树典型,加强教师宣传。各二级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全面梳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要深入了解教师情况,为广大教师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培养教育家情怀,鼓励支持教师开展教育家精神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学术成果,积极选树和培养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教师相关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激浊扬清、弘扬正气,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
各二级单位警示教育务必做到全员、全覆盖,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云南省第四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暨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工作情况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上报。
附件: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网址: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66/202409/content_6973187.html
2.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第四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