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曲靖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不受年龄限制;
(五)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周五)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电子简历通过网络发送至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qjnurs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
2.填写《曲靖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等扫描件;
(2)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辞职证明、失业证等);
(4)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5)资格复审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学校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于2018年6月16日-6月21日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完成后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事宜。
三、考试程序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工作安排待定,详见笔试公告。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占综合成绩的60%,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3:1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未达3:1的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02室)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安排待定,详见面试公告。
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辅导用书,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四、成绩
考试结束后成绩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一)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岗位的考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二)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考察人员;
(三)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直至该岗位招聘满为止。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察意见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主页(www.q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并办理档案调入,再签订劳动合同;往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档案调入;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为3年,若合同期未满申请辞职的,每不满一年赔偿学校违约金10000元;
(三)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直至该岗位招聘满为止。
八、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薪酬由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薪酬办法》标准执行。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教辅人员月工资标准依据学历、工龄和考核结果从4200元(含五险一金,税前)起,逐年调整至5800元(含五险一金,税前)。
(二)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曲靖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曲靖师范学院考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带薪攻读硕博士学位待遇。
九、纪律及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招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曲靖师范学院
2018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