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曲靖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请登录曲靖师范学院网站(www.qj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我校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印度尼西亚语专业教师2名,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三)专业和学历要求:印度尼西亚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若应聘人员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本硕专业可以不一致,放宽本科为印度尼西亚语,硕士可以为其他专业(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和报名
1.公告发布和宣讲:学校统一发布公告,于2018年5月-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云南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高校依次开展招聘宣讲工作,接受现场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在宣讲会现场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通过在职攻读形式取得硕士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学位证原件;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应聘者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完成后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事宜。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进行面试;
2.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功和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对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须进行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单独通知。
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辅导用书,请应聘者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四、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二)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考察人员;
(三)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直至岗位招聘满为止。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察意见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主页(www.q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并办理档案调入,再签订劳动合同;往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档案调入;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为3年,若合同期未满申请辞职的,每不满一年赔偿学校违约金10000元;
(三)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直至该岗位招聘满为止。
八、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薪酬由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薪酬办法》标准执行。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教辅人员月工资标准依据学历、工龄和考核结果从4200元(含五险一金,税前)起,逐年调整至5800元(含五险一金,税前);
(二)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曲靖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曲靖师范学院考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带薪攻读硕博士学位待遇。
九、纪律及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招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曲靖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曲靖师范学院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