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学校党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研究同意,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拟按本方案选聘有关岗位科级干部。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干部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任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三、选聘岗位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综合科科长1名;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评估科科长1名。
四、选拔范围
在全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中选聘。
五、选聘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4.熟悉本科教学或高校管理工作,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副科级职位上任职2年(含2年)以上;
2.本科毕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六、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
采用公开演讲方式选聘,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填写《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科级干部选聘上岗报名登记表》报名。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全校范围内凡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请于3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交至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高文进老师处(素质教育中心310室)。
2.资格审查。3月19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和办公系统公布。
3.组织演讲和民主测评。3月26日,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选聘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开展民主测评工作。
4.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3月27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演讲评分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学校网站首页和办公系统公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5.公示、审批及聘任。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纪检部门意见及其一贯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首页和办公系统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人事处备案后,办理聘任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曲师党字[2016]47号)文件第六条“有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附件: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科级干部选聘上岗报名登记表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科级干部选聘上岗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 任 职 务 |
名 称 |
专业技 术职务 |
名 称 |
|||
任职时间 |
任职时间 |
|||||
近三年考核情况 |
2015年度 |
|||||
2016年度 |
||||||
2017年度 |
||||||
申报岗位 |
||||||
工 作 经 历 |
||||||
资格审查 意 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