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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浏览次数:     来源:
 

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公告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曲靖师范学院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配置方案》、《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新一轮科级干部任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资产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现就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选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干部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任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三、选聘岗位

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1名。

四、选拔范围

在全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中选聘。

五、选聘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做出实绩。

3.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副科级职位上任职2年(含2年)以上;

2.本科毕业工作3年(含3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含1年)以上。

六、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采用公开演讲方式选聘,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填写《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上岗报名登记表》报名。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全校范围内凡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请于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交至资产管理处魏焱老师处(行政楼201办公室,电话:0874-8998682),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11月13日资产管理处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和办公系统公布。

3.组织演讲和民主测评。11月20日,资产管理处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同志组成评委,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演讲并同时开展民主测评工作。

4.确定考察对象。11月20日,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演讲评分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学校网站首页和办公系统公布。

5.组织考察。11月27日,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6.公示、审批及聘任。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纪检部门意见及其一贯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首页和办公系统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人事处备案后,办理聘任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新一轮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曲师党字[2016]47号)文件第六条“有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八、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拟定演讲稿,演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3日

 

附: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报名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选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 任

职 务

名 称

 

专业技

术职务

 

 

任职时间

 

任职时间

 

申报岗位

 

 

 

 

 

 

 

 

 

 

 

 

 

 

 

 

 

 

 

 

 

 

 

 

 

 

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