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通知

曲靖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来源:
 

曲靖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公告

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各阶段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9月13日12:00后登录qjnu.campustest.cn自行打印

(二)笔试日期:9月16日(星期六)

(三)面试日期:9月17日(星期日)

(四)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采用计算机机考方式,考场为应聘人员统一提供考试草稿纸,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时,除携带考试用笔外,不准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前,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2、开考20分钟后,应聘人员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开始60分钟后,应聘人员方可交卷离场。

二、面试人员确定

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教辅人员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1次。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只招聘1人的岗位,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若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人数大于1人的岗位,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低于1:3的则递减此岗位招聘人数,直至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面试。

笔试结束当天22:00前在校园网首页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人员于9月17日上午8:00—10:00到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02室)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一)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

(二)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待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辞职证明、失业证等);

(四)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正式党员、中共党员证明;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在校期间担任1年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担任1年以上其他团学职务工作经历证明;

四、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地点及面试场次详见面试通知。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由学校汇总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后在校园网首页及时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工人岗位考核安排另行通告。

 

                                   曲靖师范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