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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教职工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教职工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保障全体教职工平安、有序度过节假日,维护校园和谐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全体教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节假日期间人流、车流密集,各类安全风险交织,请各位老师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关注人身、财产、交通、消防、网络等方面安全,杜绝侥幸心理,防范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二、倡导文明祭扫,防范火灾风险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倡导采用文明低碳方式缅怀逝者,现场祭扫请严格遵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特别注意防火安全,不在山林、草地、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祭品、燃放鞭炮,消除火灾隐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三、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节假日出行需提前规划路线,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自驾出行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自我管理,自觉维护形象

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恪守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高校教师良好风貌。注意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在节前对所属教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提醒和教育,如遇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严格按学校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祝全体教职工清明节安康,五一劳动节快乐。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