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中的手机号码进行专项维护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提高参保教职工权益记录的查询质量,尤其为广泛宣传2024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门诊共济政策,现需对教职工参保信息中的手机号码进行专项维护。
请各二级单位及时通知教职工于11月20号前进行按如下方式进行维护:本人在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南医保”, 点“个人参保信息修改”,在“个人信息修改”里填写或修改手机号码并提交。
人事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