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报考硕博士学位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硕士学位建设单位和学位点申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展教职工成长空间,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11月以后报考硕博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曲靖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攻读硕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师校〔2022〕3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专业及学校要求
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教师,报考专业应与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一致或相近,兼顾学缘结构。中层干部、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应报考与所从事工作相相近、相关的专业方向。
四、审批程序
(一)申请报考博士学位
1.个人申请。申请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师范学院在职人员报考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2.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召开部门会议,从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需要等方面进行研判,提出审批意见。
3.职能部门审核。二级单位研究同意报考人员,若报考国(境)外高校的还须报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批,是处级干部的还须报组织部审批。人事处对拟同意报考人员进行研究,形成请示报学校,学校对拟报考人员提出审批意见。
(二)申请报考硕士学位
1.个人申请。报考硕士人员书面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单位审批。报考硕士学位人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批和日常管理。经二级单位研究同意,报考人员自行完成报考、攻读相关事宜。入学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后由人事处出具。
五、其他要求
1.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报考的,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享受学校相关政策及待遇。
2.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教师一并提交申请。
3.各二级单位汇总《曲靖师范学院在职人员报考博士学位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连同教职工提交的《申请表》纸质版(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届时报人事处301室赵德林处,汇总表电子版通过OA协同至人事处赵德林。
联系人:赵德林 联系电话:8998253 15288356041
人事处
2023年12月21日